江蘇省鹽城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招聘高校畢業生
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選。
五、簽訂協議、辦理就業手續
公示結束后,各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收取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等原件,按規定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聘用手續。如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則予以解聘。
六、紀律監督
鹽城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整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嚴格執行有關紀律,秉公辦事,陽光操作,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如發現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