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4 10:43
價格:未填
聯系方式
公司:中國科技創新網
發信:點此發送
姓名:科技(先生)
詳細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五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04年8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4年8月28日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鼓勵和支持水產優良品種的選育、培育和推廣。水產新品種必須經全國水產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