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實施中發(fā)生的三項支出之間可以調劑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
(十七)完善間接費用和管理費用管理。對實行間接費用管理的項目,間接費用的核定與項目承擔單位信用等級掛鉤,由項目主管部門直接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間接費用用于補償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實施所發(fā)生的間接成本和績效支出,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間接費用的內部管理辦法,合規(guī)合理使用間接費用,結合一線科研人員實際貢獻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體現科研人員價值,充分發(fā)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項目承擔單位不得在核定的間接費用或管理費用以外再以任何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