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技部發布的《我國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利用與共享指數研究報告》表明,云南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利用與共享水平全國排名第19位,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裝備水平、利用水平、共享水平在全國分別是第21位、10位、17位。在18個二級評價指標中,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利用率全國排名12位,新增設備利用率全國排名6位,200萬元以上設備利用率全國排名8位,設備對外服務率全國排名8位。
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下發后,云南省人民政府責成云南省科學技術廳牽頭,商有關部門抓好貫徹落實工作,目前已擬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貫徹落實意見》,將盡快印發實施。
云南省高度重視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工作,著力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主要做法:
一是搭建好平臺,構建開放協作網絡。云南省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從2006年建設,2007年12月27日開通運行。共用網絡平臺設置了最新動態、通知公告、儀器信息、儀器單位、管理辦法、分析方法、測試案例、站內檢索等8個欄目,實現了儀器設備、入網單位、入網用戶、入網單位分析測試信息的錄入、維護、查詢、統計分析等功能,為促進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絡信息化管理提供了重要技術支撐。明確了云南省科技情報院專業管理團隊,管理團隊不斷加強與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的聯系,通過對外交流與宣傳培訓,征集和增補了大量入網單位和設備。多年來,云南省始終按照“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理念開展工作,至2014年,入網單位有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68家,入網大型科學儀器設備1093臺(套),原值6.53億元,儀器設備涉及12個類別,覆蓋了農業、生命科學、農產品與食品、珠寶首飾、林業、生態環境、輕工、考古、土壤、材料、化學、能源、計算機、大氣物理、天文、水文氣象、石油化工、公共安全、地質礦產、建筑工程、機械工程、電子與測量、海洋等24個領域,累計受理檢測服務補貼申請91家;測試機構開展檢測服務收入金額近5000萬元,安排補貼400萬元,為云南省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全省大型科研儀器分散、重復、封閉、低效的問題。
二是投入專項經費,有效實施獎補激勵。為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提高大型儀器設備使用率,避免重復采購和引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率,云南省科技廳積極創造條件,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設立了專項獎勵補助經費。從入網儀器單位的工作情況、分析測試服務質量、服務效益、儀器設備入網及運行情況等4個方面綜合考核。每年組織一次考核,根據總開機時、對外測試次數、入網儀器數量、入網儀器原值、對外服務總收入、對外分析測試服務等指標考核打分,并根據考核結果(分為一等,二等和三等)對入網儀器單位(機組)分別給予表彰獎勵和測試補貼。實施獎勵補助以來,不僅大幅促進了儀器設備資源的共享使用,而且充分調動了儀器入網單位和分析測試企業的積極性。2014年,大型儀器共享平臺服務單位2277家,分析檢測服務達21783次,較上年增長46%。其中,服務中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比例分別占35.6%和6.5%。
三是加強對外宣傳培訓,擴大社會影響。多年來,為有效解決分析測試供需雙方對接問題,提高云南省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入網儀器設備使用率,云南省科技情報院專業管理團隊采用技術培訓和設立服務站點相結合的方式,先后在昆明高新技術開發區、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州(市),結合冶金、化工、農業、醫藥等行業組織召開了一系列推廣培訓會,累計培訓企業1540余家,培訓人數達5000多人次。通過培訓,使云南省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知名度快速提升,對促進全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利用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根據國務院的文件精神,按照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網絡平臺統一管理的要求,云南省積極推動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升級工作,同時明確了分工,由云南省科技廳會同云南省財政廳負責制定促進全省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的管理辦法;由云南省財政廳會同云南省科技廳負責制定全省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評價和獎懲辦法;由云南省科技廳會同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中科院昆明分院等部門制定新購科學儀器設備的查重和聯合評議辦法;各管理單位制定本單位的開放管理制度,并在網絡管理平臺上發布。大型科研儀器網絡管理平臺與國家同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