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20:27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
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提升科技創新驅動力的決定!稕Q定》明確了江西堅持黨對科技工作的統一領導;深化科技創新體 制機制改革;強化科技創新區域體系建設;打造高能級科技創新平臺;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等共15項有關規定。
《決定》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堅持緊跟形勢!稕Q定》緊扣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體現了二十大報告中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觀點,提出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 實施科技強省戰略、人才強省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強調堅持黨對科技工作的統一領導,強化黨委統一領導的科技創新體制。二是堅持銜接規劃!稕Q定》 充分對接省中長期、“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以及《全面建設創新江西實施方案》《江西省推進創新型省份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等,在主要任務上相銜接,在重點領域 上做加法,在具體表述上做減法。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稕Q定》提出了一些變革性、牽引性、標志性的新舉措。針對基層科技管理力量薄弱、科技行政機構不健全的問題,提出健全完善省、 市、縣三級科技創新組織管理體系,在人員、編制、經費上給予保障;逐步推行市縣科技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兼職,加強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與高新技術產 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之間干部交流;賦予科技園區核定編制內選人用人自主權,全面推行崗位聘任制、績效考核制和薪酬激勵制。針對長期以來科研機構小而散、重復布局的問題,提出 創新科研院所發展機制,對全省具備條件的行業領域科研院所進行優化重組,探索將部分市、縣屬科研院所整合成為省級科研院所分支機構或研究基地,支持相同領域的省級科研院所、高校 兼并重組,做強做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