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杭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日期:2015年09月15日 來源:科技部
近日,國務院批復科技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杭州和蕭山臨江2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統稱杭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區域范圍為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開發區審核公告確定的四至范圍。
國務院批復要求,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杭州創新資源集聚優勢,積極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以科技創新和“互聯網+”推進轉型升級,全面提高自主創新和輻射帶動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互聯網+”創新創業中心,努力把杭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轉型升級示范區、互聯網大眾創業集聚區、科技體制改革先行區、全球電子商務引領區和信息經濟國際競爭先導區。
國務院同意杭州國家級高新區享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相關政策。同時結合自身特點,積極在跨境電子商務、科技金融結合、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人才集聚、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互聯網創新創業等方面先行先試。
國務院同意將杭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工作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部際協調小組統籌指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浙江省人民政府要結合各自職能,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共同開創杭州國家級高新區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