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通知
日期:2015年09月10日 來源:科技部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是科技部科技援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工作管理辦法》(國科外字〔2011〕266號)和《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國科外字〔2011〕267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組織申報2016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請各地方、各部門根據《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管理辦法》的要求和申報條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征集、遴選和推薦2016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
(二)2016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申報立項總原則是:堅持從國家利益出發,積極落實領導人承諾,充分體現政府間科技合作特點及科技援外特色;緊密圍繞科技援外的整體部署,促進我與發展中國家的科技合作與人才交流;以增強發展中國家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目標,培養中高端專業技術人才,傳授先進適用技術,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科技水平提高、科研能力建設和產業技術進步;配合我與主要發展中國家科技伙伴計劃、重點科技援外項目及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工作;積極宣傳和展示我國科技發展的成就、水平和經驗,促進重點科技企業和科研機構走出去。
(三)辦班形式以國內辦班為主;適時開展赴政治經濟穩定的境外發展中國家辦班試點,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支持和鼓勵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鼓勵根據落實領導人承諾、科技援外項目和履行參加國際組織義務的需要申報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培訓班可定向招收來自某一區域(如東南亞、中亞等)的學員,但不能限定于一兩個特定國家。
(五)多機構聯合申報培訓班項目,應在申報材料中明確各單位分工并以其中一個單位作為牽頭機構填寫申報材料,并通過該牽頭機構所屬歸口管理單位推薦。
二、申報重點技術領域
2016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擬以成熟適用技術為主體、兼顧高新技術、科技政策與管理三類項目進行支持。申報領域繼續以農林業、資源、環境、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信息、加工制造、醫療衛生及其他民生領域和科技政策與管理等領域為重點。
三、申報和立項
申報項目由各歸口管理單位向科技部國際合作司(以下簡稱合作司)推薦。歸口管理單位是指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行業協會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申請單位須在科技部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網上管理系統(https://168.160.11.33)上認真填寫申請書(格式見附件),經歸口管理單位和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預審通過后在線打印,加蓋本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公章(一式三份),由歸口管理單位正式行文函報合作司(請直接寄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對培訓內容、師資力量、合作基礎等情況另有說明的應另附附件(一式一份)。
合作司將統一匯總由各渠道推薦的項目,在初審、專家評議、綜合平衡的基礎上,確定2016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計劃。
2016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包括全額資助和部分資助兩種資助方式。部分資助是指為適當擴大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影響力,擬對部分雖未列入全額資助計劃、但曾長期連續舉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且已經積累較好培訓基礎的企業類申請單位以僅撥付培訓費(不含食宿及其他費用)的形式進行資助。各歸口管理單位在推薦項目前應征求申請單位意見,明確如申報的項目未能列入全額資助計劃,是否同意接受部分資助。對不同意接受部分資助的申報單位,在推薦公函中應予以說明。
四、申報及截止日期
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30日。
請申報單位在收到通知后盡快完成在線申報。請各歸口管理單位務必在2015年9月30日15:00點前登陸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網上管理系統批準并提交推薦的項目,過時系統將關閉。
五、聯系方式
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 國際人才與培訓處
聯系人:李航謙 霍宏偉 肖 軼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綜合與計劃處
聯系人:樂 佳
電 話:010-68598402,68511837,68598401
傳 真:010-6851183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01室
郵 編:100045
電 郵:ihrd@cstec.org.cn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