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山湖科技城鼓勵社會資本建設眾創空間
日期:2015年08月26日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
為加快建設青山湖科技城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積極培育小微型科技企業,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創新創業環境,浙江省青山湖科技城(簡稱科技城)近日出臺政策,鼓勵科研院所、企業以及其他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眾創空間。
據青山湖科技城有關負責人介紹,眾創空間是指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構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新型創業服務平臺和科技創業服務機構。重點扶持智能裝備、網絡與信息安全、生物醫藥、節能環保、“互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及高新技術服務業發展。
眾創空間包括“園區式眾創空間”和“開放式眾創空間”。以提供物理孵化空間為主,其他服務為輔的傳統科技孵化器,稱為“園區式眾創空間”;提供較小面積或不提供物理孵化空間,以提供“資金+導師”、創業路演、深度培訓等柔性服務為主要形式的,稱之為“開放式眾創空間”。
眾創空間認定由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由科技城管委會認定并授牌。認定后將享有以下扶持政策。
對評價合格的眾創空間,5年內眾創空間對地方財政貢獻所得部分全額資助眾創空間;3年內眾創空間內孵化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25%用于資助眾創空間,最高資助500萬元。
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杭州市級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在省、杭州市獎勵的基礎上,臨安還將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在孵企業在孵化期被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該企業畢業后二年內對當地財政貢獻的50%獎勵給所在眾創空間,最高資助500萬元。
在孵企業在孵化期間或畢業3年內年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給予眾創空間一次性5萬元獎勵;5年內完成IPO上市且注冊地在臨安市的,給予眾創空間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完成含新三板掛牌且注冊地在臨安市的,給予眾創空間一次性30萬元獎勵。
在孵企業在孵期間或畢業3年內被認定杭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每家5萬元、15萬元獎勵。
在孵(畢業)企業達到10家以上的眾創空間,按其實際提供的孵化面積,給予裝修、寬帶接入等基礎性設施建設費用最高3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
對開放式眾創空間管理機構自己使用的場地,予以三年房租的全額補貼。開放式眾創空間經認定后,予以不超過20萬元的開辦費支持。根據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路演等活躍程度,對眾創空間開展年度評價,對評為優秀的眾創空間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
此外,在青山湖科技城眾創空間落戶的在孵企業和畢業(加速)企業,除上述扶持政策外,在場地租金、創業資助、稅收返還、金融信貸、購房(租房)補貼等方面,還可享受相應的財政扶持和獎勵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