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8月25日 來源:吉林省科技廳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中國經濟發展新引擎的決策部署,加快推動吉林省眾創空間健康發展,促進大眾創新創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出臺。 《實施意見》突出體現為五大政策亮點。
一、加快構建眾創空間。建立職能部門聯動機制,發揮政策集成和協同效應,加快推進我省眾創空間建設。
二、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從現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70%。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帶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
三、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高校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鼓勵高校設立、配備有必要工具和材料的“創新屋”,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和微商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辦、領辦企業項目中的初創企業,按國家和吉林省有關就業創業政策給予支持。
四、推進大眾創業。實施“萬名創業者、萬名小老板”培訓計劃,搭建幫扶創業信息平臺--創寶網。
五、降低創新創業門檻。允許初創企業和電子商務專營企業將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為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地址,實行“一址多照”。允許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擴大經營范圍,實行“非禁即入”。允許在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機構內的在孵企業使用新興行業和新興業態用語表述行業名稱。
《實施意見》的出臺,是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的積極貫徹落實,為吉林省穩增長、保就業和打造經濟新引擎注入了新動力,對進一步持續推動創客發展,全力支持大眾創新創業,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