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8月24日 來源:河北省科技廳
日前,河北省印發《關于財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十項措施》,充分發揮政府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中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對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新注冊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省財政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按新增財政貢獻的50%給予獎勵,專項用于企業的研發投入。
吸引省外人才到河北省創業。對擁有先進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人才或團隊到河北省實施科技成果項目轉化的,經評審后給予100萬元至30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對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經評審后給予50萬元以內的補助。
引導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和升級,各類相關資金給予優先支持。
強化科技資金聚焦。加大各類科技專項(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力度,其中2016年起省級科技部門管理的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每年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助額度應不低于年度專項預算的80%。
完善政府采購政策。鼓勵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政府采購活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鼓勵采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采購方式,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
發展股權投資。省財政安排3000萬元,參股設立1億元省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天使投資機構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企業,提供高水平創業指導和配套服務。省財政安排1億元支持設立省級科技成果轉化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引導金融資本和民間資本向科技成果轉化集中。省財政注資3000萬元,擴大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規模,支持創業投資發展,增加投資資本供給。鼓勵各設區市財政對接省級政府產業引導基金,成立和放大本級風險投資資金。
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執行省級財政獎勵政策,對在境內外主板或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獎勵20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獎勵150萬元,對在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企業獎勵30萬元。
實施貸款風險補償。省財政整合5000萬元設立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對市、縣(市、區)風險補償資金支出按一定比例給予獎補。省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采取業務補助和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發展政策性科技融資擔保公司。
減輕稅費負擔。簡化程序,落實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技術轉讓、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和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孵化機構和投向創新活動的天使投資等給予稅收支持。繼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并清理取消各項不合規收費。
支持科技服務業加快發展。通過購買服務、業務獎勵等方式,扶持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技術轉移機構、創業孵化基地、小企業創業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技術平臺和新興創業載體等各類專業機構發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技術轉移、認定培育、創業孵化、科技咨詢和電子商務等服務。根據年度服務績效,省、市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帶接入費、公共軟件、開發工具、創業培訓和中介服務等給予適當補貼,省級補貼最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