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型科研設備全部實現開放共享
日期:2015年08月20日 來源:河北省科技廳
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是科技創新不可或缺的工具。為加快推進科技資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充分發揮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對科技創新、大眾創業的服務和支撐作用,河北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推動科技創新平臺和大型儀器設備面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規定,全省科技創新平臺和大型儀器設備,由河北省科技廳統籌協調,全部納入省級網絡平臺管理,統一向社會開放。
實施意見所指科技創新平臺,包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技術服務單位;國家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和行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各類檢驗檢測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等。所指大型儀器設備,為河北省區域內各類科技平臺擁有的單臺套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和實驗、分析、檢測、試驗設備。
根據實施意見要求,河北省將加強大型科學儀器聯盟建設,建立統一開放的河北省科技創新資源統籌管理與公共服務網絡平臺,向社會發布科研設施與儀器分布等信息,對接用戶需求和資源供給。
實施意見規定,管理單位對外提供開放服務,可按“成本補償、非盈利性”原則收取材料消耗費和水、電等運行費,并根據人力成本收取服務費,凡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項目按政府定價或指導價執行,其余項目按照市場機制協商議價,收費金額由服務需求方和服務供給方協商確定。對外開放服務收入單獨記賬,納入管理單位預算,由單位統一管理。
為進一步激勵有關企事業單位提供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服務,河北省還將建立科技創新平臺和大型儀器設備面向社會開放服務后補助機制,省級財政科技資金按出租儀器設備年收入的20%給予擁有單位補貼,最高不超過80萬元。對租用單位,由所在市、縣(市、區)按該單位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總額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為強化聯合研發和協同創新,引進京津優質科技創新平臺和高端儀器設備服務河北,河北省還將推動建立京津冀科技創新平臺聯盟和京津冀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聯盟,實現“河北省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共享服務聯盟”、“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天津市儀器共享服務平臺(科服網)”互聯互通和相關資源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