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積極鼓勵大學生、科技人員和回國留學人員創辦小微企業,支持職務成果轉化工作,科技人員或團隊最高可獲95%的收益。
根據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于印發浙江省“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劃”(2015—2017年)的通知》,該省支持科技人員領辦創辦科技型小微企業,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不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前提下,征得單位同意后在職創業的,其收入在照章納稅后歸個人所有。
同時,支持職務成果轉化工作,應用職務發明成果轉化所得收益,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按60—95%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
浙江省政府指出,要著力推動小微企業由“低、散、弱”向“高、精、優”邁進,使得科技創新活力與核心競爭力持續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