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批復科技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支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區域范圍為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開發區審核公告確定的四至范圍。
國務院批復要求,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產業優勢和創新資源優勢,積極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全面提高自主創新和輻射帶動能力,努力把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高端產業集聚區、開放創新示范區和西部地區發展新的增長極。
國務院同意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享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相關政策。同時,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圍繞創新創業進行改革探索,在科技成果轉化、人才聚集、科技金融、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新型創新組織、產城融合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
國務院同意將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部際協調小組統籌指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四川省人民政府要結合各自職能,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共同開創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