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科技工作堅持把改革作為根本動力,研究制定和實施全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主要改革措施:
一是加強科技資源統籌協調,做好頂層設計。研究制定云南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辦法。
二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激勵技術創新政策,強化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試點企業培育發展,推進云南省技術創新工程實施和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發展。促進新型科研組織培育發展。加強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科研院所開展產權制度改革及探索。
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轉化。進一步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充分調動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發展和壯大技術市場,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四是加強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提升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服務機構專業化服務能力,加強對研發設計、技術評估、檢測檢驗、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科技投融資、法律咨詢等行業的政策扶持,促進形成科技服務新業態,帶動現代服務業發展。
五是圍繞建立高效務實、監管有力的科技項目和經費管理體系,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建立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優化科技經費投入方式,由事前投入為主向事中和事后補助轉變,提高科技資金使用績效。
六是加快推進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改革。完善評價標準,加強分類管理和指導監督,穩步推進對科技計劃、經費和獎勵的綜合績效評估,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評價,加大對團隊協同創新、青年人才和企業自主創新獎勵力度,建立重大成果產出導向的評價體系。
七是建立多種形式的科技金融結合機制,推進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培育,力爭一批企業在“新三板”掛牌。設立10億元的云南省科技成果轉化與創業投資基金。做好科技金融結合專項資金補助;整合資源共建科技投融資服務平臺。鼓勵國內外各類投資機構、投資基金在云南省設立投資機構,投資省內科技型中小企業。
八是繼續加強部省會商機制、廳州(市)會商機制、省科技廳與其他部門(單位)工作會商機制建設。以會商機制為抓手,加強與各州(市)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的協調聯動,促進資源整合和協同創新。
九是全力促進區域創新能力提升。做好州(市)黨政“一把手”科技示范工程的組織實施;指導州(市)圍繞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做好重點科技項目的組織策劃和實施工作;支持州(市)科技管理部門開展先進適用技術推廣示范;引導州(市)科技管理部門開展科技項目網絡視頻評審系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