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政府服務職能向眾創空間延伸,更好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天津市科委近日出臺《關于面向眾創空間延伸服務的實施辦法(試行)》。天津將設立眾創空間服務專員(以下簡稱服務專員)和政府流動服務站機制,實現政府服務職能的“最后一公里”延伸。同時,還將綜合應用政府購買服務、資金補助等方式,支持眾創服務平臺建設。
《辦法》中的眾創空間是指在全市范圍內由獨立機構運營,通過市場化、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構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新型創業服務平臺。
政府服務職能延伸主要包括:工商注冊、證照辦理;政策信息發布、政策咨詢;各類項目申報、評優獎勵、補貼發放等政策落實;其他涉及市場監管、財稅、金融、土地、環保、人力社保、知識產權等職能部門的創業服務事項。
天津將建立服務專員工作機制,由各區縣依據區域內眾創空間數量抽調專門人員組建服務專員團隊,派駐本區縣內各眾創空間(含坐落在本區縣高校的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一站式創業服務,協助辦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協調解決創新創業難題。
在每個眾創空間內設立政府流動服務站,作為服務專員現場辦公、集中受理服務需求的固定場地。服務專員實行小組流動辦公制度,由至少2人組成一個服務小組,每個服務小組在各眾創空間內進行現場辦公的時間每周須不少于1個工作日;在非固定現場辦公時段內,服務小組須設立專線電話受理服務需求,支持通過互聯網、微信等在線方式受理服務需求,拓展為創業者服務的聯系渠道。
市各有關部門將責成專門部門專人負責發展眾創空間,并與各區縣相關部門及服務專員建立“直通車式”有效溝通機制,及時解決相關政策落實和服務問題。服務專員要在規定時限(一般為10個工作日)內,將創業者提出的有關政策事項及問題的溝通協調結果反饋給創業者。
此外,天津還將通過政府購買、資金補助等方式,重點資助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十大服務內容:樣品測試等檢測認證服務;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技術交易及相關咨詢服務;企業競爭情報分析、科技查新等科技信息咨詢服務;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服務;知識產權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科技金融服務;創業導師、創業輔導、企業孵化等服務;企業財務、法律咨詢等須由具備從業資質的專門機構提供的專業性服務;創業主題會議、論壇、展示等活動策劃組織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