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2公布、施行
商貿發[2009]150號
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科學技術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科級廳(局)、稅務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于2005年聯合發布了《關于扶持出口名牌發展的指導意見》(商貿發2005[124]號)。在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和廣大企業的大力推動和積極參與下,我國自主品牌建設已取得初步成效,有力促進了商品結構調整,提高了我國外貿發展質量。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做好自主品牌培育工作,我們對《關于扶持出口名牌發展的指導意見》(商貿發2005[124]號)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并將出口名牌更名為國際知名品牌。現將《關于推進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予以發布,同時廢止《關于扶持出口名牌發展的指導意見》(商貿發2005[124]號)。請各部門、各地區、各行業根據《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關于推進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指導意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持續快速增長,貿易大國地位日益鞏固。同時,自主知識產權缺乏,商品附加值偏低,增長質量不高等矛盾十分突出,特別是國際知名品牌匱乏,成為相當時期內制約我國外貿發展的重要因素。為進一步做好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1、統一認識,堅定信心。繼續推進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
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我國參與國際競爭的實踐表明,培育一批國際知名品牌,是增強國際競爭力和綜合國力的重要手段,是實現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變的必由之路。
今后一段時期,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關于加快培育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品牌的精神,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府鼓勵引導為原則,完善培育國際知名品牌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以提供普遍公共服務為手段、營造培育環境為依托,堅持不懈地推進企業創建國際知名品牌,全面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2、突出重點,抓好企業,夯實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礎
企業要充分發揮國際知名品牌創建工作主體作用,著眼當前、立足長遠,充分認識品牌在開拓市場、提高效益、增強競爭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切實可行的品牌發展規劃。要借鑒發達國家企業的成功經驗,加大研發設計投入,增強自主研發創新能力,增加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加工制造水平,保證產品質量和安全。要做好商標注冊、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工作。要利用現代流通手段,創新營銷模式,開拓營銷渠道,建立銷售網絡,完善售后服務。要全面提高綜合素質,注重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為創建國際知名品牌奠定堅實基礎。
3、積極鼓勵,加強引導,支持企業做好國際知名品牌創建工作
國務院相關部門和地方各級相關部門在不違反我國際協定義務的原則下,對推進國際知名品牌建設的企業給予支持。支持企業提高研發設計能力,建立公共研發設計平臺,在信息、人才等方面向企業提供幫助,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引導企業創新對外投資和合作方式,開展國際化經營,逐步建立國際化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體系。鼓勵企業“走出去’’,到境外加工、生產、組裝品牌產品,為創建國際知名品牌提供海外平臺。支持企業開發國內市場,引導企業以品牌為紐帶進行資產重組和企業并購,在企業并購重組中,注重。保護和培育國際知名品牌。大力發展品牌連鎖、專賣店、專業店等符合現代流通發展趨勢的新型流通組織形式,建立多層次的品牌銷售渠道,創建生產、流通、服務等各類國際知名品牌。積極向國內商業機構推薦被國際市場認可的國際知名品牌,支持品牌產品到國內知名商業企業中銷售。鼓勵銀行、保險等商業機構按照市場原則對國際知名品牌企業給予支持。
4、改善服務,齊抓共促,營造國際知名品牌發展的良好環境
國務院各相關部門和地方各級相關部門要營造良好法律和經營環境,為企業創建國際知名品牌提供有利條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將國際知名品牌列為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普及工作,為企業提供法律援助。積極研究品牌商品進出口統計分析方法,對國際知名品牌產品提供通關便利。
各駐外商務機構要對駐在國市場、產業等情況深入調研,及時準確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利用各種渠道宣傳推介中國品牌產品。行業中介組織要充分發揮協調、指導和服務作用,確定本行業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重點,了解發達國家品牌創建、成長、保護的經驗和做法,廣泛開展信息、咨詢、交流、培訓等各類促進活動,及時向政府反映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努力加快業內企業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進程。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對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爭創、發展和保護國際知名品牌的社會輿論氛圍。宣傳企業在增強研發設計能力、提高商品質量、完善銷售服務、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經驗,鼓勵消費者使用品牌商品,不斷提高我國商品的國際知名度。
社會各界發揮各自優勢,齊抓共促,形成合力,提高全社會品牌意識,普及品牌知識,開展品牌研究,共同促進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廣泛開展。
5、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建立健全國際知名品牌培育機制
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共同指導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各地政府相關部門要結合區域經濟特點和發展狀況,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業、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制定本地區國際知名品牌發展規劃和不違反我國際協定義務的扶持政策,把推進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作為一項戰略任務,長期、持續、深入地抓實抓好。各行業組織結合行業現狀和發展趨勢,引領業內企業創建國內知名品牌,為政府支持引導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各部門、各地區、各行業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統一認識,密切配合,繼續共同推進我國國際知名品牌的培育工作,不斷提升我國企業和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來源:商務部網站